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

說服的層次

  最近看到有人在討論,政府可不可以推行「本土優先」的政策,優先保障自己的居民,這樣會不會導致歧視呢?爭論雙方當然各有說法,但是有個說法很值得參考,他說:我是外地人,我很開心被歧視。

  雖然從「相對」的角度切入,對一人個好就是對另一個人差;從「定性」的角度來看,本土優先就是差別待遇。但是大部分的時候,我們更偏愛從「定量」的角度看事情:

  只要在標準線以上,我們不會說對一個人好就是對另一個人差,也不會說本土優先的差別待遇是某種歧視政策--這是由於「愛有等差」是人之常情,要求我們從「定性」的角度做到絕對的平等太過困難。

  而「趨利避害」的天性,讓我們偏好正面的敘述模式,因此在情感上又很難接受只有「相對」的世界。

  所以即便前兩種切入角度並非無理,但終究與我們的情感有所隔閡。

  可是如果我們放任情感氾濫,只要是自家人就袒護到底,反正「我家小孩那麼乖,肯定是被帶壞的!」那麼又會讓人覺得無理取鬧難以溝通。

  於是情理的拿捏,成了吾人必修的課題,卻也是無人結業的課題。

  --只因為這是必然的矛盾,自古難兩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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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幸世界並非「二元對立」的組成,而是「動態辯證」的過程。天理人情的對立,雖然是難以踰越的天人相隔,但我們並不需要在同樣的層次兼顧兩者,我們可以天理說人情,更可用人情講天理。

  然而合情合理不代表就能「說服」他人,因為「說服」不僅僅只是別人覺得你說的『話有道理』,而是要讓他覺得『你說的話』有道理,兩者間差異微小,卻是影響甚鉅。

  於是我們可能碰到有時候你說的話,別人都覺得有道理,但他卻覺得沒什麼,認為你說的只是理所當然的廢話--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有二,其一是大部份有道理的話,本來就是廢話,其二是人們普遍有著「後見之明」的偏誤,容易自我感覺良好。

  為了避免這種狀況,我們只好在「說服」的過程,刻意製造曲折,藉此引導聽眾跟著思考,然後讓他們理解:

  原來,要想到這麼有道理的話,他媽的這麼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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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此我們可以將「說服」的過程區分成三個層次:

  第一層,天理人情,謹慎拿捏;

  第二層,天理人情,互為表裡;

  第三層,正言若反,反常和道。

  所以面對「本土優先」我們可能有幾種說法:

  雖然差別待遇不好,但是我們更要保護自己人;雖然差別待遇不好,但是只要沒有侵犯基本人權就不是歧視,我們可以在這之上多給自己人優惠沒關係;我們就是要差別待遇,因為本土不優先才是歧視自己人!

  而那個說法更值得學習的地方在於,他的話語是從一個「外地人」的口中說出。  那又是另外一個層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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