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方大部分的時候,都是在進行名詞的爭論,討論什麼是「荒謬」、什麼是「坦然面對」以及什麼是「抗爭到底」。
正方開頭說生命中有很多問題,你不可能全部解決,只能選擇坦然面對。
反方說,正方舉的例子都是意外,意外並不荒謬。
反方又說,正方說的坦然不是真坦然,只是妥協。
因此面對真正的荒謬,我們不應該妥協而要抗爭。
正方則說,反方只說要抗爭,並不等於抗爭到底。
最後結辯的時候,反方說對荒謬的坦然,是對非理性的屈服,並且強調「抗爭」可以是內部的抗爭,以此回應正方對「抗爭到底」的質疑。
正方則批評反方說的「荒謬」和「坦然」都是不合現實的討論,然後回到自己的立場,主張如果凡事都要抗爭到底,那只是把自己的合理建築在他人的荒謬之上,這才更是荒謬。
就我個人的感覺,兩邊都把對方逼得很緊,堅持對方的論述並未真的合乎命題,然而在過度進逼的同時,反而讓人有種「對方這麼說也不是沒道理」的感覺。
至於最後的選擇,到底是要永遠保持內心的抗爭,還是理性的屈服以免製造更多的荒謬?我認為在價值選擇上難分軒輊,但是正方有個說法我認為十分高明,他說:「因為個人眼界的侷限,因此荒謬與否,來自主觀的判斷」。
這個說法,回應了反方的攻擊(非理性的屈服)同時又針對反方的價值選擇提出質疑--也許所有義正嚴詞,都只是個人的自以為是。
不過反方也許還可以往回切,把態度放軟,告訴大家個人的侷限正是生命最大的荒謬!
正是因為知道個人的侷限,理解它的荒謬,所以我們才能對抗它。
正方所謂的面對,其實是我們所能做的最後的抵抗--我們拒絕因為荒謬而受苦。
耶穌曾經說過: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那就連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。」
他坦然接受並且肯定了暴力嗎?
不,他是從最根本的地方,拒絕了暴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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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有個有趣的小插曲是前幾天在人人看到某個大陸辯手的網誌,裡頭提到許多人看了第二屆全澳賽表演賽,林正疆學長和黃執中學長的對決後「諸多辯手們似乎都有"林強黃弱"之語云云」讓我感到十分有趣。
面對陌生的世界,我們只能透過有限的管道來認識,可是我們並沒有辦法確保,這有限的管道呈現的究竟是那個世界的真實,還是經過主觀意識扭曲後的偏見。
而且正如孔恩所說的,典範間的不可共量性,即使用我們的標準對比賽做出判斷,也不可能得知那個我們欲認識的陌生世界的真實樣貌。我們能做的,只有呈現所能獲得的資訊,然後留下存疑的註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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