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德辯16進8淘汰賽
正方:四川大學
反方:香港大學
勝方:反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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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實話,前半段的比賽有點無趣。
這場比賽最重要的關鍵,就只在一個問題:群體和個人的利益如何衡量?
正方的立論提出了「政治、經濟、精神」三個層面的問題,並且提出社區主義如何改善這些問題、推動社會改革,論證足夠完整,可惜沒有預設任何對反方質疑的因應。
因此正方在前階段,面對反方的質疑只能閃閃躲躲。反方問:「群體利益壓迫個人利益怎麼辦?」正方只是說:「當然要保障個人權益。」於是反方追問:「實際制度要怎麼運作?」正方也沒有正面回答,只是不斷重複:「協商」或者「反方沒理解社群主義」
除此之外,反方更進一步將「極權」的帽子扣到正方頭上,指責社區主義的曖昧不明。
相反地,正方對反方的攻擊,只是在「論證邏輯」進行比較基本的拆解,例如「自由主義好,不代表自由主義比社區主義更好(A好≠A比B好)」以及重述「考量群體利益如何推動社會改革」的主張。
而對於反方另外提出的「自由主義發現問題」和「自由主義的運作機制(投票)」這兩個論述都沒有進行積極有效的攻擊。
然後到了後半段,正方終於把「考量群體利益如何推動社會改革」和「群體和個人的利益如何衡量?」兩者緊扣了在一起。
於是到了自由辯論的環結,關鍵的攻防出現了:
「反方提出的運作機制,真的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嗎?」
雙方在自由辯論的環結進行了許多實例的交鋒,例如「哥本哈根協議的失敗是為什麼?」還有「羅斯福新政符合自由主義精神嗎?」以及「公民投票符合自由主義精神嗎?」
原來,「無法衡量群體和個人的利益」不只是社區主義的問題,自由主義其實也碰到了相同的問題。因此雖然社區主義可能導致「群體>個人」,自由主義也可能導致「個人>群體」。
更進一步,反方口中的「解決機制」其實也不完全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,因此自由主義同樣是曖昧不清--更重要的是,這些解決機制其實是自由主義採納社區主義的後的結果!
可惜到最後,正方的結辯儘管回應了大部分的攻防,指出了自由主義同樣的曖昧和限制,強調社區主義是對自由主義的修正,並且更進一步提出「牛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」來說明判斷社區主義優於自由主義的邏輯。
但是,這只是「攻防」上的回應,誠然,沒有人會不同意,正方四辯的身表現,可是對於社區主義的實際運作狀況的說明其實非常模糊。換句話說,在純粹概念的邏輯層面,正方的處理優於反方,不過在實際層面的論述卻遠遜於反方。
用個簡單的例子來說,整場比賽就是兩邊幫派械鬥,正方前階段被反方K得滿頭包,結果到了最後,正方突然臉一沉,伸手把反方的武器一股腦兒搶了過來。
身手俐落、漂亮,可是搶來的棒子卻沒機會砸下去。
雖然對我來說,在搶過棒子的那個剎那,正方就已經贏得比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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