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5日 星期五

如何做比較

一、通分

如何證明你的論點(A)比對方論點(B)更好呢?

最簡單的做法是:A等於C大於B(A=C>B)

舉例來說,「經濟發展(A)和環境保護(B)」哪個更重要呢?直接比較,不好比,於是我們可以說「經濟發展(A)是生死存亡(C)」的問題,生死存亡(C)重於環境保護(B),所以經濟發展(A)重於環境保護(B)。

這種比較是最容易想到的,也最容易反駁:有沒有可能,B也等於C呢?


經濟發展優先於環境保護 - 張哲耀質詢

因此,更進一步的做法是將A和B通分,然後比大小(A=C>C2=B)

舉例來說,死刑可以帶來威赫力(A)阻止犯罪發生,但也可能產生誤判(B)傷害無辜的人,反對死刑的人可以用無辜的生命(C)更應該被保障來和威嚇力(A)比較,正方也可以用威嚇力(A)阻止犯罪發生,也是在保障其他無辜的生命,而且人數更多(C2),所以不應該廢除死刑。

不過有時候,我們其實不用那麼麻煩,只要經過簡單的整理,就可以讓「A比B更好」的比較變成「A=B2>B」的形式--但是這種狀況較少見,或是非常難以察覺。

這個例子是2013網路邊境管制國際辯論邀請賽,題目是「是否要對境外侵權網站進行管制」,簡單來說就是要不要封鎖侵害著作權的外國網站,通常來說,正方的論點會是捍衛著作權(A),反方的論點會是封鎖侵權網站花費過多(B),乍看之下是理想和現實的碰撞。然而在比賽最後,反方末質正方的時候指出,如果正方那麼在意著作權是否被侵害,大可向國外法院提起訴訟,不需要進行封鎖,為什麼正方不這麼做就好呢?正方回答,因為跨國訴訟所費不貲--於是,我們可以發現,事實上正方在意的,仍然是花費(B2)的問題,而由反方資料可知,封鎖境外網站的成本(B1)其實是大於跨國訴訟的成本(B2)。

2013網路邊境管制國際辯論邀請賽 半決賽 - 政治大學 VS 台灣大學

或者再舉個例子,雙方討論要不要興建核能電廠,正方認為核電廠雖然可以帶來更多供電,有助於發展經濟(B)但也可能發生事故威脅人民的生命安全(A),而因為民生安危(A)重於經濟發展(B)所以不應該興建核電廠。反方則認為,供電不只有助於發展經濟(B)更是避免國家陷入缺電危機,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(A2),兩者難以比較。

《大專院校核四盃》辯論賽 決賽 - 東吳大學 VS 台灣大學

二、整理

前面的例子,都是A和B十分明顯的狀況,但是有些時候,需要被比較的A和B並沒有那麼明顯,或是按照表面的理解,我們難以找到合適的C來幫助我們進行比較,這時候,就是考驗我們整理能力的時候了。

還是核電廠的例子,反方在生命安全(A)難以比較之後,更進一步指出,雙方的比較不應該是缺電帶來的危害(A2)和核能電廠事故帶來的危害(A),而應該是核能電廠事故帶來的危害(A)和火力電廠帶來的危害(A3)的比較,而由於火力電廠帶來的危害(A3)大於核能電廠事故帶來的危害(A),因此兩害相權取其輕,應該選擇興建核能發電廠。

簡單來說,正方認為這是生命安全(A)和經濟發展(B)的比較。

核電→沒有事故→正常供電→經濟發展(B)
  →發生事故→生命安全(A)

反方認為,兩者都是生命安全的問題,難以比較。

核電→沒有事故→正常供電→經濟發展(B)
       →沒有供電→生命安全(A2)
  →發生事故→生命安全(A)

更進一步,反方提出了另一個可以明確比較的組合,也就是火力和核能。

(如果正方想要解決缺電問題,只能使用火力發電)

核電→沒有事故→正常供電→經濟發展(B)
       →沒有供電→生命安全(A2)/火力發電(A3)
  →發生事故→生命安全(A)

我們再換個例子,題目是「性交易應該合法化」,正方主張性交易合法化之後,可以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(A)並且可以省下許多警力(B),反方認為性交易合法化會引起許多民眾反感(a)並衍生各種犯罪問題(b),大小寫的對應是最簡單的整理方式。

然而雙方其實都可以透過論點的細化,例如反方可以將犯罪問題切割成暴力問題(b)和人口買賣問題(b2),主張正方節省的警力(B)不能完全解決性交易合法化造成的弊端;正方也可以主張他們不只是節省警力(B),更是將警力從問題的末端轉移到問題的根本(B2)

又或者,正方的論點是,性交易合法化可以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(A),更可以改善他們的工作待遇,減少性病(B)問題,減少他們受到暴力對待(C)甚至黑幫介入(D)的問題;反方的論點則只有一個性交易可能助長人口買賣(a)。因此正方可以很輕易的用後續三個實然論點和反方的弊害打平,然後用應然論點贏得比賽。

但是如果反方熟知如何整理論點,他就可以將正方的論點全部收攏為「自願從事性工作的人(X)」而將自己的論點擴展為「被迫從事性工作的人(X2)」而正方的四個論點,不管是實然還是應然,在被迫從事性工作的人身上都無法實現,因此反方就有可能輕易地透過X2和X的比較贏得比賽。

三、背景

問題是,並非每次比賽都這麼順利,所以在通分和整理之外,我們還需要引入背景的觀念。

背景,或者說戰場,也就是討論範圍的劃定。

舉例來說,在討論「安樂死應合法化」的時候,首要之務就是確認「施行安樂死的區域」以及「施行安樂死的具體措施」如果是醫療、法治太落後的地區要不要討論?非經醫師執行的安樂死要不要討論?如果都要討論,那麼正方必輸,沒得打。

當然,這兩個狀況都太極端,不管反方怎麼死纏爛打,正方都不會同意--但是並非所有的情況都這麼極端,我們要做的,就是找出那些對方以為不重要時則暗藏玄機的戰場。

在校生創業利大於弊 - 黃執中結辯

原本雙方在比較的是「創業」的利與弊,但是到了最後,正方才指出這樣的比較是有問題的,因為題目要我們比較的是「在校生的創業」啊!創業會失敗,但是年輕的夢想和老年的回憶都是失不掉的,學習的經歷和挫折感慨都是丟不掉的。

為什麼他可以這樣說呢?因為大學生還年輕,他有失敗的本錢。

「因為我們什麼都沒有,就是時間多,所以就算創業失敗了也沒有關係。」

這是引入背景之後的,第一種比較方式:補足劣勢。

一杯水和一塊黃金哪個值錢?當然是黃金值錢,但是在沙漠裡面,杯水值千金。

但有的時候,我們並不想要補足劣勢,而是加強優勢。

就拿「台灣的大學研究應重於教學」這個題目來說,正反雙方多聚焦在哪種教育才能培養更有競爭力的人才,但由於多半是正方佔優,因此就有反方主張,台灣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必要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,與其將資源集中在少數菁英人士身上,和各國頂尖學術機構較量,不如想辦法提升整體教育水平才是務實之道。

四、類比

最後是類比,我在什麼是論證?這篇文章提過,類比是辯論比賽裡面,最為強大的武器。

因為類比不只可以拿來解釋概念, 可以做為論證命題甚至損益比較的手段。

所謂的類比,就是舉同類以相比:我要說服你相信A,除了直接告訴你為什麼應該相信A之外,更加簡便的方式是借力打力,告訴你A其實就是你一直都相信的B,除非你願意承認B其實是錯的,不然你就應該相信A。

同樣的,我要說服你「A比B更重要」,除了前面提到的方式,還有一個做法是告訴你「A比B更重要」是因為A和B其實就是X和Y,既然你相信「X比Y更重要」,那你就應該相信「A比B更重要」。

舉例來說,在討論「性交易應該合法化」的時候,正方在主張要保障性工作者工作權的時候,勢必要面對反方提出的,性交易合法化後的種種弊害以及類比的攻防,最常見的質疑是用「毒品」類比「性交易」,兩者本身都沒有危害,但同樣會衍生犯罪問題。

反過來說,正方也可以用類比回應,性交易合法化確實可能衍生犯罪問題,但那並不是性交易的責任,就如夜歸的女性容易遭到歹徒襲擊,政府不能因此就禁止女性在夜晚外出,而應該針對夜晚治安的問題進行根本的解決。

說到這裡,大家應該可以發現,在討論比較和整理的時候,我們可以有明確的勝負判斷,但是在談到背景和類比的時候,都是可以正反詮釋的,沒有明確的結論,剩下的就是技巧的問題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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